从下面这个统计表上可以看出,2015年“十一”黄金周全国各省区市旅游收入排行前十名的是:第一,山东省(392亿元,代表景点泰山);
“十一”黄金周全国各省区市旅游收入排行前十名是哪些?
第二,四川省(316亿元,代表景点峨眉山);
第三,河南省(266亿元,代表景点嵩山);
第四,山西省(213亿元,代表景点五台山);
第五,陕西省(201亿元,代表景点华山);
第六,湖南省(200亿元,代表景点张家界);
第七,安徽省(178亿元,代表景点黄山);
第八,湖北省(166亿元,代表景点三峡);
第九,贵州省(136亿元,代表景点黄果树瀑布);
第十,福建省(124亿元,代表景点武夷山)。
(尚缺江西、广东、海南、广西、云南、浙江、江苏、河北、甘肃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新疆、西藏、内蒙古、宁夏、上海等旅游大省区市的统计数据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