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4-08 12:31:26 来源:北京日报 评论:0 作者:zhanglanxuan 字号:大|中|小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政策规定,经北京市政府批准,4月9日起,北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,乘距超过基价公里(3公里)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.00元/运次调整为2.00元/运次,乘距不超过基价公里(3公里)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。
据了解,2009年11月本市完善了出租车租价油价联动机制。当油价在6.50元/升—7.10元/升时,对乘距超过基价公里乘客加收1.00元/运次燃油附加费。受国际油价变动影响,2009年12月份以来,国内成品油价格已上调5次,4月7日本市93号汽油价格调整为7.85元/升,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大增加。为疏导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,在政府和企业继续对出租车驾驶员发放燃油补贴的基础上,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,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。
市有关部门表示,成品油价格调整后,本市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,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、客运价格不作调整,努力稳定粮食、食用油、猪肉、蔬菜等副食品价格。燃油附加费调整后,各有关部门将认真做好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工作,进一步提高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形象,同时将加大对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、不提供燃油附加费票据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,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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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查不提供燃油附加费票据行为
“有的出租司机拿了钱却不愿主动给燃油附加费的票。”本市即将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,让人们再一次关注燃油附加费的话题。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,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后,对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和不提供燃油附加费票据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加大力度查处。
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燃油附加费属于临时性补贴措施,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方便地应对成品油价频繁变动。而调整出租车价,涉及6万多辆车的计价表,可能需要两三个月时间。因此,应对油价频繁上下波动,调整燃油附加费是比较简便的办法。
“别看1块钱不多,可司机收了钱是不是该给凭证?”市民王女士经常打车,她发现有的司机一分钱不少收,却不愿意主动给票据。“除非你催着要,要不好像这事不存在似的。”
据了解,一本50张燃油附加费凭证是2.5元,合一张5分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