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后去秦岭游玩,游客若在野外烧烤、野炊或生火取暖,或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。昨日闭幕的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(简称“条例”)。这部法规已完成审议环节,等上报省人大常委会获批后,即可生效。
乱丢垃圾最少罚200元
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,擅自进入封闭区域,随意丢弃废弃物等行为都纳入条例禁止范畴。一旦违反,区(县)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将责令改正,并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条例不但从细节上限制了多种个人行为,对各种单位、机构的处罚力度更重。
根据条例,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已建成的厂矿企业、院校、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、培训中心、疗养院、度假山庄、乡村旅游设施等,应当限期做到污水、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零排放,并逐步迁出。
未迁出前产生的污染物应当自行清运,未自行清运污染物的由相关区(县)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,并由相关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外运,集中处理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。